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浏览次数:0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结合学校实际,经校领导同意,现将学校2011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 旦:1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清明节:4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2日(星期六)上班。

三、劳动节:430日至52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端午节:6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中秋节:9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日(星期六)、10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学校在校办行政科设立总值班室。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部门、各单位请于1231日前将明年上述节假日本部门、单位的值班安排分别送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和保卫处综合科。

寒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山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