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妇委会举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

发布时间:2007-12-19浏览次数:15


    本站讯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2月6日下午,应校工会、妇委会的邀请,淄博市妇联会权益部部长蔡延凤在鸿远楼报告厅做了题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讲座。各分工会女工委员、工会女干部及部分女学生代表聆听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校工会副主席、妇委会副主任徐秀云同志主持。
    本次讲座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背景和必要性,修改的原则和思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进展和突破三部分。在简单说明了该法的修改背景、内容、原则及思路后,蔡延凤部长结合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的案例详细介绍了妇女在人身、财产、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权益领域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她还突出强调了当代女大学生就业及人身的权益保障,提醒同学们自重自爱、提高警惕,学会保护自己。
    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及淄博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妇委会研究确定,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在全校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月活动。本次讲座是该活动的内容之一。之前,各分工会委员和全体女教职工还参加了校工会、妇委会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知识答卷活动。这些活动旨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努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新时期新一代的知识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