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 21936名学生签定《山东理工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

发布时间:2007-12-19浏览次数:17


    为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其家长与学校各自的责任,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强化全校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学生工作处代表学校与全校21936名学生(已于2004年签订协议的2004级学生除外)签定了《山东理工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
    新修订的《山东理工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对学生、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加明确的阐述,为运用法律处理学生和学校的关系、依法办事、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修订后的协议书分为两种类型:一种适用于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该类协议只需学校和学生双方签定;一种适用于未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需要学校、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三方签定协议。
    在本次学生自律协议书的签定过程中,各院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班会的形式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了该协议,一年级工作部还将对自律协议书的学习作为2005级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全校大学生认识到了签定自律协议书的意义,明确了学校与学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我校形成契约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