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部分高校施行教师人事代理制度 打破铁饭碗

发布时间:2007-12-19浏览次数:9


    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李江涛)一种教师人事代理制度已在北大、清华、北京理工大学等部分首都高校中施行,这种制度打破了长期以来教师手中的铁饭碗,搞活了用人机制,调动起高校教师队伍的积极性。

    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杨树兴告诉记者,过去对于不称职的教师,学校无权解聘,只能让这部分人在校内流动。该校从2004年开始施行人事代理制度,凡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实行人事代理。实行人事代理的这部分教师的人事关系放在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同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保险等均与其他教师相同。但因不适应教学要求而被学校解除劳动合同后,就不再享有相应的待遇。

    杨树兴认为,此项制度施行的目的是建设一流的教师队伍,其最大的好处是给大家重新选择的机会,同时也解决了新入校人员流动的出口难题。

    据杨树兴介绍,目前该校1789名教师中已有约60人实行了人事代理制度。学校鼓励各学院对于全部新入校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从2006年开始,所有新进学校人员将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制,形成能进能出的运行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