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在即,教育部近日就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成人高等教育要积极适应在职从业人员的需求,继续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办学形式,从2008年起,普通高校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
通知指出,近年来,个别地方和高校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也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重视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规范办学秩序,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也不得变更计划类型、办学层次;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审查和监管,除经批准的具有年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
通知要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要统一以主办学校的名义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高校及其合作单位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为招揽生源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等,搞所谓“先上车后买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