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第二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10-18浏览次数:66

    按照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理工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节点,创先争优活动转入第二阶段。为确保第二阶段工作高标准起步、高水平推进,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创先争优推进会部署要求和《关于开展第二轮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创先发[2011]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创先争优第二阶段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建设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活动主题,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服务师生员工中创先争优;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中创先争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有效学习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准确把握讲话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培养高素质人才、建设高水平大学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积极进取,推动创先争优新阶段工作深入开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进一步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上下功夫
    1.在落实学校“十二五”规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深化、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带动,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2.在提升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水平中创先争优。要充分发挥创先争优活动第一阶段确立的各类载体的作用,不断创新和优化不同载体的活动内容和方式,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特点,探索推进活动开展的新方法、新举措,明确创建目标,引导广大教师真正把精力用到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水平上来。
    3.在建设优良学风中创先争优。要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推进学风建设的措施方法列入承诺事项。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都应在学风建设方面作出承诺。
    4.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争优。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紧密联系各自学科专业面向,巩固加强与相关领域的合作,扎实搭建服务平台,在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实践中扩大影响,争取资源,求得发展。
    5.在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中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校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改革的目的意义,明确改革的方向目标,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兼顾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6.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创先争优。学院党总支、党委要通过党政联席会等途径,在推进事业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按照制度规定及时以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事项。学院网站要开设专题栏目,及时公布适合于从网上公开的事项。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各学院党总支、党委要通过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推动中心工作开展,树立起各自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带动党建整体水平提升。
    7.在深入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中创先争优。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在落实党政共同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体制机制中的有效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学院层面的政策制度体系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教师及学生面上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三)精心组织实施第二轮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通过开展承诺践诺评诺(以下简称“三诺”)活动,突出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完成确定的重点任务,处理好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
    认真做好第一轮“三诺”活动的总结。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公开承诺书,认真总结、梳理践诺情况,对尚未如期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完善措施、继续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本着重实际、做实事、见实效,有用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好第二轮“三诺”活动。承诺时间段为从现在起至2012年6月底。承诺环节按照提诺、审诺、承诺的步骤进行,即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提诺,并征求群众意见;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进行审核;通过党员群众会议宣读、公开栏张贴、党员宣誓、网上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承诺践诺事项台账(台账样表请从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践诺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第一轮承诺践诺情况总结和第二轮公开承诺工作要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学院党总支、党委及独立设置的直属单位党总支第一轮承诺践诺情况总结和第二轮公开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于10月27日前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sdut.edu.cn,由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予以审核。机关及直属一、二党总支所属党支部第一轮承诺践诺情况总结和第二轮公开承诺书经党总支审核后,于10月27日前以总支为单位报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余党支部第一轮承诺践诺情况总结和第二轮公开承诺书由党总支、党委审核并备案。党员个人第一轮承诺践诺情况总结和第二轮公开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由党支部审核并备案。
    继续开展好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形成上评下议的活动推进机制和你追我赶的创争态势。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每学期开展1次,主要点评活动成效、存在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与评价。
    三、舆论宣传
    (一)进一步做好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工作
    要充分挖掘今年“七一”前后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在第二阶段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选树和宣传新的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师生员工立足本职创先争优。
    (二)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
    创先争优专题网站、校报、简报等要加大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浓厚舆论氛围。学院网站要及时对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进行报道,便于学院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借鉴。要综合运用好校级媒体和本党总支、党委宣传阵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要落实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到联系点指导创先争优活动2次以上,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二)动员部署。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校总体部署,精心设计好各自第二阶段活动安排。在此基础上,于10月20日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第一阶段活动中少数党员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等问题,扎实有效地做好第二阶段的工作。
    (三)协调调度。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工作调度,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继续坚持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月报制度,月报情况定期在组织部网站“党务公开 工作情况通报”栏通报。
    (四)分类指导。不同工作性质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都要立足岗位特点开展创先争优和“三诺”活动,将创先争优融入到岗位、融入到工作中去,将创先争优与所承担的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
    (五)党建带群建。深入开展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对工团妇组织进一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部署和指导,将党内创先争优与工团妇组织创先争优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浓厚全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六)表彰奖励。2012年“七一”前后,校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各学院党总支、党委也要评选表彰各自范围内的先进典型。
    (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总结各自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探索和构建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2.党员第一轮承诺践诺情况总结和第二轮公开承诺书参考格式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