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91号),学校对各学院2013-2014年的教学工作进行了评估。
学校共评出教学工作先进学院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关键教学环节评估单项奖20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决定对第七届教学工作先进学院及获得单项奖的学院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名单如下:
一、教学工作先进学院
一等奖(2名):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等奖(2名):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三等奖(4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
二、单项奖
1.课堂教学专项: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2.实践与创新专项:机械工程学院、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3.毕业设计(论文)专项:建筑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4.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法学院
希望获奖学院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做出新成绩。学校号召各教学单位向受表彰单位学习,加强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内涵建设,规范、完善教学管理,为建成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理工大学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