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17浏览次数:87

      1月10日下午,学校在鸿远楼一楼报告厅召开绩效工资改革相关政策解读会,部署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校领导吕传毅、张铁柱、刘国华、王立斌、易维明出席会议,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学院总支书记、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吕传毅主持。

会上,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国华对《山东理工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政策依据和过程作了说明,并从绩效工资实施原则、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与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要求等方面,对这一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校长张铁柱从为什么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绩效工资改革的几点说明、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要求等3个方面作了强调。

他指出,推进绩效工资改革是适应当前学校情况、推进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现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是为了让广大教职工共享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利用上级有关政策,解决现行绩效工资中存在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绩效工资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激发每一个岗位教职工的活力,努力使每一名教职工都成为学校这列动车的驱动单元,激励每一位教职工为学校做更多更大贡献,整体提升学校学术产出效益。

就这次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方面,他指出,目前来看,多数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模式主要是采取在核定的总量内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这种模式符合学校实际,适应当前学校发展。这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充分考虑了学科、学院、人员构成、结构比例等各种差异,也进行了更加全面细致的成果统计。通过测算来看,整体的奖励绩效水平和人均奖励绩效有了一定幅度提升。他着重就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中的具体问题作了举例说明。

围绕顺利推进绩效工资改革工作,他强调,这项工作牵涉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非常严肃,各学院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一要认真领会这次绩效工资改革的精神,弄懂吃透相关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政策解读,绝不能乱解读、不作为。二要坚决贯彻执行改革政策,严格依据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针对执行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非常特殊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上报,提请学校研究解决。三要改变惯性思维,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新政策上来,不能再用老办法来评价新的政策体系,绝不能乱议论、乱比较。他最后强调,这次学校进行绩效工资改革的新探索,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各项制度协同耦合,切实发挥好改革激励作用。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制定审计监督工作方案,对改革实施进行专项审计。

吕传毅在总结时强调,一是要帮助广大教职员工弄清楚为什么进行绩效工资改革。我校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工资构成大致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又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这次改革主要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旨在充分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更好地体现优劳优酬,各位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楚,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二是要跟上绩效工资改革步伐。我校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增长幅度较大,但分配办法发生了变化,学院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因此大家的思路也要跟着转变,不能用老办法来评判新政策。

三是要制定详细、科学、可行的二次分配办法。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让奖励性绩效工资真正起到鼓舞士气、提高活力的作用。同时,要不断创新优化制度设计,在倡导讲奉献的同时,不断提高待遇,保证平稳过渡。

四是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绩效工资改革牵扯到每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把政策研究透,把经费分配好。对个别有不满情绪的教职工,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化解矛盾。

五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姿态高一点,奉献多一点,该拿的拿,不该拿的一分钱也不能多拿,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可绩效工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