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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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30浏览次数:72

 

本报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2013-2014学年度,学校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全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和工作方案,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各部门、单位按要求重新明确了本单位的信息工作负责人、教职工信息员和学生信息员。学校于5月份举办了信息工作培训班,传达学习山东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升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各位信息员从本部门、单位的职能特点和工作情况出发,及时整理、汇总、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并协助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开展相应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学校严格执行落实《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公开内容和范围、公开形式和程序、实施部门、监督保障措施等。学校党政各部门、直属单位及时制定完善各自的信息公开目录,各学院制定完善各自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信息公开指南,逐步建立起全校性的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各部门、直属单位、学院,做好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公布和报送工作,一方面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推动信息公开有效开展,另一方面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提供基础和参考。学校监察部门坚持日常性督促指导和定期性检查考核相结合,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目前,学校已形成了校长领导、校长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同时,学校对于学校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决策部署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电子信箱、开辟专题网页、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集和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职能部门与学生面对面、班级导师制、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师生的信息诉求,有效解决所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细化公开内容。学校信息公开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民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并逐步细化公开内容。坚持把师生、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重点,分别明确了向社会、教职工、学生公开的各项事宜。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类别、内容、范围和责任部门。

(四)拓展公开方式。学校坚持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学校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限,有针对性地选择党内有关会议、党政公文、校园网、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报校刊等多种方式适时公开相关内容。学校充分发挥网站快速、便捷优势,努力把网站建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建设,更新并完善学校概况、管理机构、学院设置、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大学文化等专栏内容,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各部门、单位不断探索信息交流和公开的有效途径和载体,通过QQ群、飞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保持有关重要信息的上下互通;各学院也通过各自网站、公告栏、院报、会议等方式,及时公开有关工作信息。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3-2014学年,通过学校主页发布重要信息或新闻331篇,在中国科学报、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人民网、新华网等新闻媒体刊发稿件91篇,山东省教育厅采用学校新闻信息128篇,编辑出版《山东理工大学报》41期,通过办公系统发布学校相关文件内容101篇,录用发布校园信息372篇,制播电视《校园新闻》37期。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方面信息。学校简介,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设置情况,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2)人事工作方面信息。包括教师总体情况,人才招聘引进信息,人事工作有关政策、流程,各类人员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聘用办法等,工资、津贴的定级与调整方案等。

(3)教育教学方面信息。学位授权点设置情况,普通本专科专业设置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调整与执行情况,学生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办法与处理情况,图书馆图书藏量、资源建设情况,实验室、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情况等。学校及时向社会发布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包括本科教学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改革与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4)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方面信息。学科布局与发展情况,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科研项目和成果的申报评选,科研奖励申报、推荐及获奖情况,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会情况,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

(5)招生就业方面信息。在本专科生招生方面,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报纸、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山东省招生高等学校概览、山东教育黄页等载体,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以及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及各类测试成绩、结果,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各专业录取最高分、最低分,招生咨询电话及监督渠道等各项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研究生招生方面,通过学校网站、发行校报招生专号,并依托中国研招网、中国教育在线等平台,公开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传真和邮箱等方式,公开考生申诉渠道,接受考生咨询服务。此外,及时公开就业指导与服务机构、就业信息、就业率等信息,发布就业工作白皮书。

(6)财务与资产管理方面信息。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经费来源及管理使用情况,各类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大宗物资、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等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程序、结果,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等。为提高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学校每年组织各部门、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业务需要,填报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表,学校在此基础上年初印发经费预算方案,并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公布。学校在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发布上年度部门决算及下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每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提交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执行,并通过校园网向师生公开。党员党费、工会会费、团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通过总支会、支部会、班会、团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向师生公布公开。

(7)学生工作方面信息。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干部选拔,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情况,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评选办法与结果,学生管理和处分情况等。

(8)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信息。学校对外交流情况、合作办学情况,留学生、外籍教师情况等。

(9)综合管理服务方面信息。教职工和学生医疗保险情况,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等情况,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与维护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对2013-2014学年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的电话或邮件,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三)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及时、有效、完整地将学校制作、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截至目前,学校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个别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方式方法不够有效,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事项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保密审查、监督监察等方面不够严谨;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机制建设方面有待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新闻媒介、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提高全校各部门、单位、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针对近期各部门、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信息员调整实际,及时举办信息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尤其是加强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建设,按相关要求公开充实相关内容,督促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完善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多渠道征求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三是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密切结合,加大对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监察力度,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高校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和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